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為推進現代化的企業管理,健全人事管理制度,提升企業文化,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相關條例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以下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含各分、子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試用期間的新進員工。
第三條 凡本公司的員工管理制度(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請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第二章 招聘與錄用
第一條 本公司對員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據年度人力資源規劃、人員動態情況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標,保證人員選聘和錄用工作的質量,為本公司選拔出合格、優秀的人才,并使之適應業務發展要求。
第二條 選聘和錄用過程遵循公正、公平、平等、競爭四項原則。
第三條 本公司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提出人員需求計劃,憑總經理審核通過的《人力需求申請表》申請招聘,由人事勞資部按《崗位分析說明書》要求統一發布招聘信息,并辦理內部選聘、調配或對外招聘手續。
第四條 招聘本著“先內部選聘、調配,后外部招聘”原則,降低、減少對外招聘費用。
第五條 應聘人員須向人事勞資部提供應聘材料和有關證明材料,由人事勞資部和用人部門聯合確定擬聘人選和招聘考核方式,由人事勞資部安排和組織招聘面試考核工作。
第六條 參加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真實填寫有關表格,按表格規定程序完成面試考核,人事勞資部有調查核實員工工作經歷及個人背景的權利。
第七條 面試考核過程視需要分三個步驟進行:
1、 由人事勞資部初試(完成對應聘人員身份證、學歷、技術等級(或職稱)證明和其他必要的證明);
2、 由用人單位面試(完成專業任職資格的考核);
3、 由人事勞資部安排復試并完成應聘者資格核查。對于重要職位的招聘需由董事長作最終的面試考核。
4、考核由以下幾項內容組成:
1)儀表、修養、談吐;2)求職動機和工作期望;
3)責任心和協作精神;4)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
5)相關工作經驗;
6)素質測評;
7)必要時增加筆試。
第八條 具體辦事流程見《招聘面試流程》。
第九條 經核準擬試用的外部應聘人員,由人事勞資部通知試用,并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特殊情況下可先辦理入職手續,一周內體檢),如拒絕體檢,視為拒絕受聘;體檢合格者,按規定時限到人事勞資部辦理入職手續。
第十條 辦理入職時,須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明、技術等級(或職稱)證明、崗位資格證明、英語級別證書(必要時)、其他資質證明(必要時)和免冠彩色近照一寸與二寸各2張,并親筆完整填寫《員工登記表》和對公司制度的認定書。上述資料不齊者,不予辦理入職手續,確因特殊原因需延遲提交者,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入職1周內補齊資料,否則不予留用和不予資遣。
第十一條 當個人資料有以下更改或補充時,及時知會本公司人事勞資部,以確保與你有關的各項權益;否則,由此造成的權益損失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1) 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
(2) 婚姻狀況;
(3) 誕生子女;
(4) 出現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系人;
(5) 職稱、技術等級、學歷等發生變化(含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
第十二條 公司保留審查新入職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立即除名,并賠償公司為招聘該員工而付出的一切費用。
第十三條 接到錄用通知后,應在指定日期到達本公司人事勞資部報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應與有關人員取得聯系,另行確定報到日期;不在指定的日期報到者,視為拒聘。報到程序包括:
(1)入職培訓(公司簡介、基本制度、安全知識等);
(2)辦理報到登記手續,預繳伙食費、領取員工卡、宿舍鑰匙(如需要)、勞保用品和其他必要的辦公物品等;
(3)錄入考勤指紋(如需要);
(4)與部門主管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5)簽訂試用期合同;
(6)簽訂保密協議。
第十四條 本公司聘用的新進人員,均應從入職之日起試用,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但對于技術、業務等比較特別的崗位,可根據具體崗位情況,適當地延長試用期時間到6個月。如表現好,工作成績突出者,可提出書面申請經用人部門同意,人事勞資部根據考核情況核準,公司總經理批準,縮短試用期;反之,確有需要經審批同意,試用期可延長,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此期間,如果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并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同樣,如果新員工的工作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會終止試用。
第十五條 如試用合格并通過入職前培訓者,可到人事勞資部領取《員工試用期工作表現評定報告》,先由試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副總審核后,再由人事勞資部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六條 具體辦事流程參見《試用轉正流程》。
第十七條 試用期員工原則上不能請假,如確實需要請假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若請假時間累計超過一個月,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十八條 試用期間,公司會指定入職引導人幫助新員工接受在職培訓。入職引導人的職責包括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工作標準,幫助新員工了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培訓的時間。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辦公位、領取辦公用品、使用辦公設備、用餐、公司宿舍等,可咨詢入職引導人。
第十九條 人事轉正是指應聘人員通過試用期的考察,能達到公司錄用條件,成為公司正式員工。不能按時轉正或者通過申請延長試用期后還不能轉正的員工,視為不能達到公司錄用條件,自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第二十條 人事轉正與工資調整:新近員工試用期滿后,通過人事轉正后,其工資待遇和試用期相同,維持不變;轉正后,若工作能力達到某一職級(或職稱技能、職位等)要求,可向公司職稱工資審查委員會提出申請,進行職級(或職稱技能、職位等)評定;如果通過評定,則在次月開始享受相應的新工資標準。
第三章 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管理是對本公司與本公司員工之間勞動關系以及雙方權利和義務進行的一種規范化的管理。本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包括對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及爭議解決的管理。管理過程須體現本公司人事政策,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二條 公司與員工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地訂立勞動合同,依法建立勞動關系,并保證勞動合同的有效性。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法律效力,本公司員工亦應全面履行。
第三條 凡公司錄用(含試用期)的員工,本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和相互約定的其它協議,并在合同中闡明。
第四條 勞動合同一定是本公司與其當事人親自簽定,不得他人代簽。勞動合同一式二份,本公司和其當事人各執一份。
第五條 公司對員工實行聘用制,聘用期為一年,即勞動合同期限也為一年(含試用期);聘用期為二年,即勞動合同期限也為二年(含試用期);以此類推。根據雙方意愿,第二次續簽合同,最高可簽訂五年。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政府勞動部門規范的勞動合同(或試用合同),保密協議,合同附件及合同附件約定的有關內容。
第七條 員工從入職之日起一個月內,必須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合同);試用合同到期后,經考核符合公司錄用要求時,須在一周內與公司簽訂正式的書面勞動合同。如在規定的時限內拒絕簽訂勞動合同,視為拒聘,公司將終止勞動合同關系且不資遣。
第四章 人事檔案
第一條 人事檔案是員工的過去背景和現在情況的記錄資料,所有員工均應建立人事檔案。人事檔案歸口人事勞資部專門管理。
第二條 一般員工不得借閱他人的人事檔案。部門經理或上級主管可以借閱本部門員工的檔案,借閱其它平級部門檔案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閱。
第三條 人事檔案借閱時均需辦理借閱手續,并在規定時間內歸還。借閱時間為一天。
第四條 人事檔案管理人員應對員工檔案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作好檔案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為員工個人資料保密。
第五條 員工人事檔案中有下列事項變更,當事人須七天通知人事勞資部:
1)地址和電話;
2)婚姻狀況;
3)誕生子女;
4)出現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系人;
5)職稱、技術等級、學歷等發生變化(含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
第六條 員工人事檔案應有內容:
(一)招聘資料
1、求職登記表
2、面試評定表
3、試用通知書
4、身份證(復印件)
5、勞動合同
6、學歷、學位證(復印件)
7、職稱證、崗位資格證、特殊工種操作證 (復印件)
8、體檢表
9、其他證明材料
(二)錄用資料
1、試用期考核登記表
2、獎勵記錄表
3、違規記錄表
4、考核記錄表
5、內部異動記錄
6、其他材料
(三)離職資料
1、辭職申請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
2、員工業務交接清單
3、員工物資交接清單
4、工資結算單
第五章 工作規范和行為準則
第一條 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知及公告。
第二條 嚴格遵守《金化公司員工行為規范》和《認真執行公司十條紀律的決定》。
第三條 其他相關的公司規章制度。